震惊!宁夏一国家工作人员竟骗取公款280多万,获刑七年,!
案件审结
近日,泾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贪污罪案件,,被告人白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,还被处罚金30万元,并且要退赔违法所得,。宣判后,,白某表示认罪服法,没有上诉,,现在案子已经生效,。作案手段
经查明,2023年3月到2024年10月,,白某在担任泾源县某单位会计时,,利用管理和使用单位财务会计经办的“Ukey”等职务便利,在多个系统编造虚假支付申请和项目,。他还私自用单位审核“Ukey”审核,,把资金转到个人账户,骗取公款280余万元用于个人挥霍,。法院判决
法院认为,,白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便利编造虚假支付项目,,骗取公共财物用于个人消费,,数额巨大,构成贪污罪,。综合考虑其自首,、认罪认罚等情节,作出了上述判决,。转载请注明来自传媒资讯网,,本文标题:《震惊!宁夏一国家工作人员竟骗取公款280多万,,获刑七年,!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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